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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填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及时掌握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现就做好有关填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统计工作内容

  (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情况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实行季报制度,报表样式见附件1,由各市、县(市、区)主管部门逐级报送。年底各市提供本年度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二)省人才公寓工作情况

  省人才公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报表样式见附件2,由承担人才公寓建设任务的各市、县(市、区)主管部门逐级报送。 

  二、填报统计报送方式

  (一)统计报表和报告的统计对象为纳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程,填报单位为各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主管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及报告均须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确认,对填报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市负责汇总本市统计报表和报告,以电子版(报表为Excel格式)和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两种形式报送我厅。同时,各市要做好本年度表样之外的质量监管数据的收集和积累。 

  (二)《河北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季报表》自2021年1季度开始统计报送。季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日前。 

  (三)《2021年河北省人才公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月报表》自2021年1月份开始统计,报送时间为每月25日前,1、2月份统计报表与3月份统计报表一并报送我厅。 

  (四)填报单位本季度或本月已报送的统计数据发现错误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非当季统计错误数据无法修改。请填报单位在数据报送前认真核对,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三、填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填报工作,保证填报事项报送及时、准确,因填报不及时、结果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填报单位承担。填报情况将作为省级每年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填报工作开展不力,存在数据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有错不改、反复修改、频繁更换填报人员导致交接工作不到位等情况的,适时在全省通报。各市要加强对本地所辖区、县填报人员的指导并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填报统计工作要求。

  (二)保证填报人员相对稳定。各级主管部门应选用熟悉工程质量监管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填报统计工作,保持填报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并设立AB角。确需变更人员的,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备。请各市将本市统计报表、报告负责人名单(附件3、4)会同一季度统计表一并报送我厅。 

  (三)深化填报统计结果应用。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填报统计数据的积累,要注重深化本地区统计结果应用,充分利用统计数据掌握本地工程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实施差别化监管。

  联系人:李艳华  0311-87805277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5202房间  

  邮 编:050051 

  电子邮箱:jiandutongji@163.com 

  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季报表

        2.2021年河北省人才公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月报表

        3.河北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季报表、报告负责人汇总表(市级)

        4.2021年河北省人才公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月报表负责人汇总表(市级)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2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河北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季报表.xls
附件2 :2021年河北省人才公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月报表.xls
附件3:2021年河北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季报表负责人汇总表(市级).docx
附件4 :2021年河北省人才公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月报表负责人汇总表(市级).docx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zhengcewenjian/tfwj/202103/t20210303_292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