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劳动者调查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综合要闻>深圳海绵城市建设5年结硕果

深圳海绵城市建设5年结硕果

时间:2021-05-06 作者: 来源:

  深圳自2016年获批成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三部委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试点带动全市域高质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补齐历史欠账,5年成果丰硕

  深圳改革开放40年,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过快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遗留问题,比如水污染、城市内涝等。通过将海绵城市建设与 “水污染治理”“城中村(旧城)改造”等专项工作相融合,深圳市中心城区主要内涝点基本消除,深圳河湾、茅洲河等城市主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治理后的深圳湾吸引了大批珍稀鸟类以及白海豚、水母回归栖息。全市159条黑臭水体全部得到治理,水环境实现从普遍黑臭到全面消除黑臭的重大历史转折。全长13.7公里的大沙河生态长廊全线建成开放,活力水岸等亲水节点美不胜收,水上赛艇等项目精彩纷呈;福田河、后海河等一大批河流蝶变为城市新景观和市民娱乐休闲的好去处,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样本。

  2019年底,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深圳在第二批14个城市中脱颖而出,取得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2亿元。

  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完工海绵城市项目2888项,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建成区面积276平方公里,占全市建成区面积的28.3%,超额完成国家“2020年20%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任务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促进城市转型升级

  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新理念、新方式,需要转变传统规划建设领域的思维和管理方式。深圳将其切实作为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聚焦高度城镇化带来的突出水问题,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动力,以“深圳质量”为引领,以“法制化、标准化、常态化、社会化”为原则,对标国际一流城市,结合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了与大城市、特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式相匹配的“全部门政府引领、全覆盖规划指引、全视角技术支撑、全方位项目管控、全社会广泛参与、全市域以点带面、全维度布局建设”的“七全”海绵城市融合推进模式。

  (一)全部门政府引领

  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责任。不仅需要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政府上下要转变思想理念,充分认识到海绵城市不是工程,而是城市发展新方式,而且还需建立工作机制,破解部门条块分割难题。

  近年来,全市以实施方案为纲领,明确各部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职责,动员各部门主动作为,结合自身职能细化编制各自工作方案,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切实融入到部门各项日常工作中;围绕核心目标,每年制定年度任务分工(5年共确定了526项任务),并加以量化考核予以奖惩;三是做实市、区海绵办两级统筹协调平台,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充实人员及技术力量,采取分组督导、联络员制、月报制、领导小组会议制等方式做细工作。

  从2017年起,深圳就将政府各部门海绵城市建设年度任务分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生态文明考核中,并组织各行业专家、社会公众参与考核结果评定。一方面对考评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全市通报,另一方面设置20%的奖励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职能,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同时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的共建共治共享。

  (二)全覆盖规划指引

  针对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多样、建设条件差异大的情况,深圳加强顶层设计,重视规划体系的融合建构。一是谋划了“市、区、重点片区”三级共计27项的海绵城市规划,并且所有规划成果均邀请住建部海绵城市专委会专家把关、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使三级规划成果各有侧重,上下衔接紧密落实,不仅目标指标本地化,具有可操性,而且能助力全市绩效达标。二是修订了5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使得各类规划编制时能主动考虑海绵城市的要求。三是注重规划成果运用,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融入到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平台,可持续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10项规划中,建立健全完备的规划体系,实现了规划的“一以贯之”。

  (三)全视角技术支撑

  海绵城市是新型建设方式,需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特点进行技术指导和规范。深圳市衔接国家、省标准,并根据本地建设需求针对治水提质、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开发等重要工作出台了海绵技术指导文件,累计出台地方标准、技术指南34部。其中由地方标准主管部门、质量部门和住建部门发布的地方标准6部,为全行业、全类型提供精细化技术支撑。标准充分体现了深圳地方特色,如与治水治城相融合的《深圳市正本清源行动技术指南(试行)》《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标准指引》《深圳市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导则》等技术标准。同时对应各环节均出台了相应的标准或要点,包括《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审查管理工作手册及案例》、各类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要点文件、《深圳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验收工作要点及技术指引》等。

  (四)全方位项目管控

  城市建设行为复杂,需要刚柔并举,因地施策,在营造公平公正一流营商环境的同时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落地。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明确要求,不搞指标盲目“一刀切”。新建项目严格以目标为导向;存量改造类项目结合问题细化技术措施,弹性管控;特殊项目,如应急项目、特殊地质区域项目、特殊污染源地区等,由市海绵办联合八家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项目特点细化出台源头管控豁免清单,鼓励项目因地制宜实施,不搞目标盲目“一刀切”出台源头管控豁免清单。

  二是将海绵城市审批关键环节纳入“深圳90”改革,在不新增管控环节的基础上,实现对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全过程管控。将海绵城市管控要求量化到地块,纳入“多规合一”平台,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引导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严格执行海绵城市规划管控指标、相关标准规范,委托第三方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运维管理等各环节进行抽查核查,对于“不守规矩”者纳入诚信体系进行处理,建立完善了从规划、设计、建设到监测、验收的全生命周期的海绵城市建设体系。

  在管控制度的支撑下,截至目前,全市已完工海绵城建设项目2888项,开展海绵城市方案设计事中事后抽查核查近1000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巡查超9600项次,有效保障了海绵城市项目的质量。

  (五)全社会广泛参与

  海绵城市建设公益性强,只有政府和社会力量共谋、共建、共享,让海绵城市走进市民生产和生活,真正为民所需、为民所用,才能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的生命力。

  万科、腾讯等大批知名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开发项目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在行业内起到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持续协助政府开展常态化的海绵科普教育活动,海绵城市宣传已走进上千所学校、社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3家科研机构积极加入全市海绵城市技术联盟。市财政每年拿出超过5亿元奖励资金支持海绵城市优秀项目,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共建海绵城市建设的热情。

  (六)全市域以点带面

  以光明区凤凰城国家试点为先机,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将试点区域建设项目“+海绵”理念、城中村海绵城市改造等经验成功向全市推广,带动包含前海合作区、坝光片区等27个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市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实施态势。“点”上,本着应做尽做的原则,除豁免清单外的项目全部施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3300余个入库管理;“线”上,以河道综合整治、道路建设为依托,提升周边区域整体品质;“面”上,在全市第一批梳理出来的15个汇水片区基础上系统化推进,力促从项目达标到片区达标。

  (七)全维度布局建设

  通过城市非建设用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空间划定及设立郊野公园、城市公园、河道蓝线等举措,确立了深圳“城在绿中、绿在城中”的总体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格局。向黑臭水体和城市内涝的全面宣战、完善城市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污水处理厂的兴建与提标扩容改造、小区正本清源的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辅以人工湿地、调蓄水池的兴建和排水管网进小区等多措并举,保证了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在中观层面扎实推进。透水铺装、旱溪、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雨水花园、建筑小区雨洪综合利用设施等微观尺度海绵技术的实施,为深圳的城市建设赋予了崭新的海绵理念与灵魂。

  展望未来,深圳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为重要平台,着力打造“区域卓越,全球领先”的海绵城市,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在“建成区高密度、人口规模超大型”的城市基础上,探索海绵城市范本,与深圳产业大城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发展定位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将不断为鹏城注入会呼吸的“可持续发展细胞”。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wzx/gdzw/content/post_3274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