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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树形工作法”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时间:2024-04-2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年来,歙县人社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筑牢根基、遒劲茎干、开枝散叶”的“树形工作法”,增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效果。

  筑牢根基:建立健全的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机构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2023年,歙县人社局以“有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统一标识、有标准台账、有创建氛围、有典型示范”的“六有”标准指导各乡镇统一设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乡镇基层调解组织100%全覆盖。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鼓励企业自主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已有226家企业成立委员会并在歙县人社局备案。通过“县人社局+乡镇+企业”的三级联创共建模式,建立网格织密经络的方式形成调解新机制,将调解的脉络延伸到最基层。

  遒劲茎干:强化法律支持和政策指导。开展“流动仲裁庭”以案释法。歙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县开发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开展“流动的仲裁庭”活动,将劳动人事争议的典型案例开在发生争议的第一线,内容涵盖了工伤赔偿、劳动合同、工时休假、妇女权益等各个方面,同时邀请企业旁听庭审进行普法宣传。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一站式服务中心。在中心设立联处中心、立案窗口、法援工作站、调解工作室,并提供司法保障,共处理涉劳动保障类新就业形态案件21件,涉及劳动者27人,挽回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

  开枝散叶:扩大调解网络与社会参与。两年来通过“理论+案例分析+实操”的培训方式,为企业和乡镇培养基层调解员200余名。充实仲裁员队伍。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管委会、乡镇内聘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为兼职仲裁员,常态化组织合议庭提高仲裁员工作水平。通过“仲裁+就业”、“仲裁+监察”、“仲裁+法院”的工作模式,扩大调解网络。

  


原文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sxbd/80585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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