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四化”工作法谱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篇章
时间:2023-12-23 作者: 来源:
2023年,青阳县锚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四化”机制,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数据化,将全年工作细化为若干项目,为每个项目建立实施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将工作任务和要求量化为具体数字和指标推进实施,不断开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新局面。
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在全省率先增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5元,县财政全年投入约1080万元,全县人均养老金达到185.43元,居全市第一,同比增长17.1%,提前两年完成省级下达的人均养老金180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全县人均缴费907.81元,同比增长49.68%,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围绕基金安全体系建设,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会同县财政局出台《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对基金预决算、基金筹集、基金支付、基金结余、账户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出台《青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制定年度稽核方案,规范开展内部稽核,不断提升基金管理水平。
围绕经办能力提升,建立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各类问题数据清理,工作成效纳入考核,以问题数据清零为目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全年完成68名养老金发放失败人员核查,及时注销其中30名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关系。
围绕转作风提效能,精简证明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皖事通”APP,“一网通办”包括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内的全流程业务。对无法完成线上认证的人员,工作人员通过信息识别、查找走访为其中约1.1万人进行了代理认证。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送政策进村及基础管理调研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深入村(居)开展政策集中宣讲,全年举办宣讲13场;入户上门进行调研走访,收集意见建议40多条,建立问题台账,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sxbd/80511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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