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县(市)市政基础设施调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吉建市政〔2020〕22号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执法局:
为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部署,摸清我省县(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现状,聚焦补齐短板,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拟于近期开展全面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重点围绕县城供水、供热、燃气、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垃圾环卫、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现状,结合前期上报的新基建“761”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情况和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对标国家要求和我省重点工作,分析基础设施发展存在的问题、短板和缺口,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
二、任务要求
(一)形成现状调研报告。
按照“摸清底数,问题导向,突出短板”的原则,各地要在对当地市政基础设施场站能力、管网运行、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应急保障、智慧绿色等情况全面普查基础上,结合国家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十三五”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县(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面临困难以及推进县(市)市政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设想和建议,形成县(市)市政基础设施调研报告(附件1)。
(二)进一步梳理项目库。
在原有“761”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基础上,一是补充完善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供热、智慧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智慧化项目,建立行业大数据平台;二是对已上报建设项目进一步整合打捆,按照成系统、成网络、集成化要求将分散小项目群融合成大项目,推进项目进入省库、国库,确保在资金和政策上形成合力。
(三)部署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结合本次调研,系统全面收集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现状数据,高起点高标准组织编制县(市)市政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近期我厅将出台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各地要在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和验收,10月底前上报我厅备案。我厅将依据规划对上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没有纳入“十四五”规划以及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得入省库和国库。
(四)建全组织联络机制。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确定具体牵头部门及日常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附件2),定期调度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三、调研方式和时间安排
根据当前我省各地疫情最新情况,拟分别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联合调研两种方式进行。5月30日前各地要将通讯录和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6月至7月,我厅将根据当时疫情态势,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洪杰 马国辉
联系电话:0431-82752606 82752425(传真)
电子邮箱:110108309@qq.com
附件:1.县(市)市政基础设施调研报告编制大纲
2.县(市)市政基础设施调研通讯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szgy/tfwj/202005/t20200527_7242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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