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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5 作者: 来源: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有效掌握我市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总量及结构分布、用工成本等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各类人才队伍状况,为“十四五”时期人才工作和我市组织实施“十项行动”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复函》(津统制〔2022〕5号),市人社局将对全市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的国有、民营、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院校、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中开展抽样调查,调查单位不少于5000家。

  二、调查内容

  主要统计单位信息和人才信息(含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两部分。其中,单位信息包括: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人才信息包括:从业人员的性别、年龄、学历、年用工成本、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类别、技能等级、技能人员类别等。

  三、调查时限

  本调查以2022年12月31日24时为调查时点,2023年3月10日正式开展调查,2023年3月17日17时前完成调查问卷及调查表的回收工作。

  四、组织实施

  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天津中天人力资源策划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各区人社局和样本企业全程配合。

  五、任务分工

  (一)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天津中天人力资源策划发展中心)负责设计调查问卷,负责对样本企业填报人员开展统计培训,讲解指标设计及填报要求,指导样本企业填报;负责提供全程、即时的问题咨询和技术支持;负责对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二)各区人社局负责联系确认样本企业,样本企业已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要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登记注册类型”的原则进行补充或替换。同时,组织样本企业参加培训,督促样本企业报送数据,确保按时、足量、准确上报。

  (三)样本企业负责线上填报数据,核实存疑数据,修改错误数据,按时报送调查问卷和调查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确定1至2名相关工作联络人,并于3月13日(星期一)下班前反馈联络人名单。

  (二)做好统计培训。各区人社局要配合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天津中天人力资源策划发展中心)组织好样本企业统计培训工作,做到应训尽训。

  (三)提高数据质量。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数据。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天津中天人力资源策划发展中心)要加强数据审核,将不合理或错误数据及时返回样本企业核实、修改,确保数据质量。

  (四)严守调查纪律。各区人社局及调查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对样本企业提供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要加强与样本企业的日常联系,及时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

   

  联 系 人:徐鹏程

  联系电话:18222035918

  电子邮箱:srsjzynljsc@tj.gov.cn

   

  附件:2022年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联络人名单

   

   

   

                             2023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联络人名单


原文链接:http://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03/t20230313_6137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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