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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着力化解欠薪问题 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3-01-07 作者: 来源:

  近日,省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省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劳有所得上持续用力,以捍卫劳动者权益保障为工作重心,着力解决好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

  《通知》明确,严格落实市州政府负总责、县区级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因建设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依法予以处置,督促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劳务费用,按月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从源头遏制欠薪问题产生;对涉及欠薪的上访案件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因欠薪引起的上访案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通知》要求,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要督促国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严格履行总包先行清偿责任,妥善解决欠薪问题。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政策的公益宣传和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加强行政和司法联动,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办。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畅通支持农民工起诉“绿色通道”,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公正审判,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组织集中执行涉欠薪案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劳动报酬权益。加强行政和仲裁联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化解欠薪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协调达成调解协议的,要引导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审查申请,提升调解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权威性,进一步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效便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分析研判,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坚持超前发力、精准施治,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贡献;不断提升解决欠薪案件的效率,以共情心理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也让群众体会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捍卫者”;严格落实包案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作力量下沉到一线,指定人员对辖区或领域内投诉案件进行包案处置,确保案件到人、责任到人,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坚决防止“两节”“两会”期间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或极端事件,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rst.qinghai.gov.cn/pages/zxzx/rsyw/85371.html?frompage=hom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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