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调解仲裁优势奋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时间:2023-01-07 作者: 来源: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省调解仲裁处理效能不断提升,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助力稳定就业。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扛起“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赋予调解仲裁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统筹促进企业发展与保障劳动者权益,助力新就业形态发展,有力维护我省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全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34件,结案率达到96.6%,高出国家目标任务6.6个百分点。
二、着力风险防控,协商调解化解纷争。针对今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且屡创新高、群体性争议案件多发的态势,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时开展劳动关系隐患动态监测预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建筑、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等行业和中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及早发现、快速化解争议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调解贯穿在案件处理的全过程,64.5%的争议案件得到柔性化解。西宁市城东区人社局提前16天依法妥善调解处理某保安服务公司93名员工群体性争议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三、聚焦大案要案,合力快速定分止争。针对群体性争议案件不断发生的问题,各级仲裁部门树立正确裁判导向,明确法律政策适用标准,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工作方针,大案要案由辖区仲裁委主任或分管领导挂牌督办,省、市、区三级仲裁委组成仲裁合议庭,合力调处重大群体性争议案件。城中区仲裁委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采取仲裁时效中止、电子邮寄送达、线上开庭审理等方式,尽量减少人员集聚、方便当事人维权,辖区某建材公司74人解除劳动合同案件,经多次调解未果,仲裁裁决结案,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聚力释法普法,营造和谐稳定氛围。通过流动仲裁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送仲裁建议书、仲裁员志愿者服务企业等多种形式,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纠正企业不规范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行为,推动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引导劳动者依法履行维权,及时修复破损的劳动关系。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方便群众维权。全年服务平台处理线上调解申请233件,均及时有效办结。
原文链接:http://rst.qinghai.gov.cn/pages/zxzx/rsyw/85430.html?frompage=hom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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