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2-12-25 作者: 来源:
正在深圳务工的安徽省亳州市脱贫户杨志刚的社保卡账户打入了500元补助,经了解得知,这是亳州市谯城区人社局发放的2022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亳州市劳动力资源丰富,也是外出务工大市。以前跨省就业交通补助的发放需要脱贫户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因门槛较高,很多脱贫劳动者无法享受到补贴政策。为解决这个问题,亳州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国办系统内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登记情况核实后发放,无需脱贫劳动者提供材料。
“虽然是免申即享,但是也需要严格把关审核,只不过是进一步压实了县、镇、村的任务职责。我们要求由各村(社区)根据国办系统内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登记情况进行初审并面向社会公示后,报送至乡镇(街道)进行复审,乡镇(街道)复审无误后提供给县(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备案,由县(区)人社局向财政局申请资金发放。”亳州市人社局就业科工作人员陈强表示。材料和程序的简化,有效提高了政策覆盖面,亳州市已向58721名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1605.55万元。
天刚亮,蒙城县乐土镇陈营村保洁员陈超峰,就穿上保洁马甲,打扫村里的环境卫生。陈超峰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要照顾残疾的妻子,他没有外出打工,除了在家里种几亩地,他们家也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村里帮他申请了乡村公益性岗位,当上了保洁员,每月能领600元岗位补贴,帮助陈超峰实现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和稳定增收。
亳州市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半)劳动力,全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32126人。亳州市进一步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选聘和日常管理,落实实名制动态管理,定期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人员安置信息进行全面摸排,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和政策落实精准度。
另外,亳州市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推荐企业工作岗位,并配套出台了亳州市支持工业企业用工十二条措施,对企业吸纳脱贫劳动者就业的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等奖补,促进脱贫劳动者就业,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原文链接:http://hrss.ah.gov.cn/zxzx/sxbd/87415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1-07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
- 2025-01-04广西发布2024年向海经...
- 2025-01-04一师:提升工伤服务...
- 2025-01-04广西“数智人社”(社保业...
- 2025-01-04“抢”人才更要留人才 看...
- 2025-01-04以创新实干书写高质量充分...
- 2025-01-04玉林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突...
- 2025-01-04为了“抢”人才 新疆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