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2年福州市交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亮眼成绩单
时间:2022-07-05 作者: 来源:
福州市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会城市、福建省唯一的试点地区,福州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国家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两年来,福州市始终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以“企业+劳动者”需求为主要导向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制、由“三方+行业+企业”组成的多层次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体制。
一、坚持党建引领,树立“两新+三方”融合机制“风向标”。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意见》,建立地方党委两新组织与三方机构的融合机制,两新组织定期列席三方会议,共同研究党建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的融合工作。深入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园区、示范楼宇、示范企业等标杆选树融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情况作为党内表彰“两优一先”的重要参考依据,推进企业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
二、健全机制体制,打出劳动关系协同治理“组合拳”。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区域+行业”协同治理机制,出台行业协会商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同治理工作机制意见,通过共建工作平台、共享服务资源、共育示范典型、共创治理模式、共促协同治理“五共”新模式,建立重点联系协会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劳务派遣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全市81家劳务派遣单位给予AA、AAA、AAAA、AAAAA四个等级评价,营造依法经营、规范用工、诚信服务的劳务派遣经营环境。
三、搭建服务平台,构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新思路”。在全省率先创新构建“一中心一驿站一室”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在重点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楼宇、行业协会、企业等建设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驿站、服务室);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队伍,每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193.79万元,开发35个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为每个县(市)区平均配备2-3个协调员;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优化特殊工时制“一延三减”审批服务,实现少跑快办、一趟不用跑;在全省率先出台用人单位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福州高新区在全省率先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每年配套服务补贴经费180万元,补贴社会力量为小微企业开展入职管理、用工管理、法律咨询等服务;树立工作品牌,举办海西法律大讲堂、劳动关系协调员云课堂,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人社微课堂”等,推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工作实现“有阵地、有队伍、有品牌”。
四、强化裁执衔接,画圆“1+N”劳动纠纷多元化解“闭环链”。市人社局与中院在全国首创联合设立“根治欠薪联动执行工作室”,确立“劳动维权+法院执行”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要素式办案试点工作,以优化立案、优化庭审、优化文书促繁简分流;在全省率先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机制,推动案件“快立、快处”,“快调、快审”;在全国率先推出集约送达服务,解决文书收取难、送达难等问题。
五、树立示范典型,打造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样板间”。一是打造鼓楼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以围绕七项机制为主要内容,以软件产业、服务业为行业主导,打造具有中心城市城区特点的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区。立足福州软件园,打造龙头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N带动模式,树立行业龙头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多家关联企业。二是打造马尾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以“围绕一条主线、培育三种理念、打造三种模式、创新四项机制”为主要内容,发挥对台区位优势,打造高层次人才优质服务模式。搭建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组建马尾区和谐劳动关系协会,推行人才驿站服务模式,建成马尾人才港,建设人才公寓,搭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绿色通道”,为人才引进提供软硬件保障。三是福清市积极创建“无欠薪城市”,推行“三三三”的创建工作模式(即三个确保、三项机制、三大责任),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诚信评价、联合惩戒、社会公布、分类监管等有力举措,欠薪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体系逐步形成。同时,在全市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县一品”改革创新活动,各地通过抓特色、促改革、树典型,形成了众创和谐空间、职工文化节、集体协商第三方参与机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导中心等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工作品牌。
通过改革试点,全市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水平呈现质的飞越。与2019年相比,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25%,提高了1.73%;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1.56%,提高了1.25%;连续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达18.79%。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家企业被评为国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12家企业、9个工业园区、9个乡镇(街道)被评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428家企业、7个工业园区、30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45家企业被评为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原文链接:http://rst.fujian.gov.cn/zw/ldjy/202202/t20220215_58368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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