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类补贴助力高校毕业生起跑
时间:2025-10-14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进入10月,我省又一项就业扶持政策将落实到位,8类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不低于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目前,各市人社部门正在组织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补贴资金将于10月底前集中发放完毕。
今年,我省修订了一次性求职补贴经办规程,并增加了烈士子女、孤儿两类高校毕业生,政策适用对象增加到8类。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高校毕业生,孤儿高校毕业生可以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我省明确了一次性求职补贴适用对象、受理方式、补贴标准、办理要件、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学校统一报送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有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经过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借记卡银行账户。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对能依托辽宁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申请,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除去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由申请人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宁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3000元,由申请人向经营实体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原文链接:https://rst.ln.gov.cn/rst/zxzx/ldgx/202510110958214781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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