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第四批“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1-04-15 作者: 来源:
吉建函〔2021〕21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管理模式的通知》(吉建安〔2019〕9号)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10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对第四批“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举报,现予以登记并发布。望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进本地区的“建机一体化”建设,做好审核上报工作,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优先采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地区可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出台配套的优惠政策,防范和遏制因机械伤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吉林省第四批“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日
附件
吉林省第四批“建机一体化”
企业名单
1.四平市正元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2.四平市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柳河县久通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4.吉林省春城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hyaq/wjxx/202104/t20210407_8018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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