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人社动态】监管系统见成效 八万民工领月薪
时间:2024-09-29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之一。特别是自2020年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制”以及“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等“一金三制”制度的实行第一次有了法规的支撑。
为了使《条例》落到实处,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21年,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主动作为,在辽宁省内率先将欠薪预警系统与实名制系统进行整合,共同开发了建设领域“一体化”监管系统,并与市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对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监管。这一创新举措有效推动了企业全面落实“一金三制”的相关要求,显著提升了在建工程项目的数据录入效率。
此项创新举措的落实,既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又在防止工资拖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24年1至6月,全市共有148个工程项目通过银行代发了工资,总额达到12.1422亿元,惠及农民工8.3066万人次,平均每月代发工资额为2.02亿元,覆盖13844名农民工。我市“一金三制”总体落实比例达到84%,系统动态排名连续18个月位于全省前列,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也充分体现了葫芦岛市在保障农民工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
近三年来,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心紧紧围绕市人社局有关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日常服务企业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有力推动了施工企业落实“一金三制”。同时,利用建设领域“一体化”监管系统,对未按月代发工资的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监管,及时督促整改。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联合多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有效震慑了欠薪行为。2024年,因欠薪引发的案件数量较往年下降了16%,实现了“心暖农民工、服务百家企业、万名劳动者”的既定目标。
下一步,市劳动监察执法中心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入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落实“一金三制”,让建设领域“一体化”监管系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劳动者,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rst.ln.gov.cn/rst/zxzx/rdxw/202409290939025925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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