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三强化”为新业态劳动者安“薪”解“酬”
时间:2024-07-20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绛县:“三强化”为新业态劳动者安“薪”解“酬”
今年以来,绛县人社局聚焦新业态劳动者工作特点,以“三个强化”为切入点,进一步做好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赢得好评。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1200份,通过“网面结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线上,开展“直播送法”活动, 由“传统普法”转变为“智慧普法”,通过“以案释法”、在线交流等方式,对维护劳动者权益等内容进行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发布“普法课堂”“政策微动漫”,解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项政策;线下,结合“普法大讲堂”“人社服务专员送政策上门”“政策培训会”“你就业·我护航”等服务、招聘活动,靶向发力,摸清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家底”,对企业劳动关系进行讨论交流,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切实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用工指导。组织专人随时下企业督导检查,指导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与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依规制定和修订订单分配、报酬支付等平台劳动规则。要求平台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违规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严禁采取诱导、强迫等方式,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化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今年以来,下企业指导30余次。
三是强化纠纷调解。建立由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参加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劳动报酬、休息时间、职业伤害等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开展一站式联合调解服务,合力在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全面畅通窗口、电话、网络、“局长码上办”等投诉举报渠道和监察、仲裁“绿色通道”,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新业态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维权咨询,及时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
原文链接:http://rst.shanxi.gov.cn/zwyw/gzdt/jcdt/202407/t20240716_96103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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