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
时间:2024-06-1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今年以来,池州市贵池区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要求,坚持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低水平起步、资金来源与决策程序合法的原则,深入镇村调研摸情况、征求意见解疑惑、加强指导定流程、对接税务帮经办、总结经验逐推广,积极稳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
截至5月底,贵池区唐田镇凤凰村、墩上街道塔山村率先完成城乡居保集体补助第一批试点工作,为本辖区99名“五类”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保给予缴费补助,共补助13600元,此次试点工作有效扩大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筹资渠道,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养老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为贵池区人社局、墩上街道工作人员在现场办理集体补助手续)
原文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sxbd/80592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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