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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组织全局系统处级干部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时间:2024-05-3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全局系统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局系统处级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信访工作质效,5月23日下午,市人社局邀请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二级巡视员、综合协调处处长王振刚就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作专题辅导,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全胜主持并讲话,局系统处级以上干部50余人聆听授课。

  王振刚同志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践,从不同层面、多个维度进行深入讲解,穿插生动的典型案例。授课形式灵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深入浅出,达到了预期效果。大家表示,一定要认真吸收消化,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日常工作中,努力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效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就贯彻实施好《条例》,进一步推动局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全胜同志要求,一要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作决策、部署工作,都要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尺度,以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保护为标准。越是重大紧急情况,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不能让群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态滋生蔓延。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信访工作,让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实现定纷止争。把信访工作作为群众工作和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通过落实条例,提高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二要把握关键任务。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引发后续矛盾。要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和风险研判,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分类推进,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要分清事项,是否已经进入相关程序、处在哪个环节,要分清由哪个部门、哪个层级来负责,依法精准转送,出具相应文书。要注重程序合法,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责任,对意见建议类认真研究论证,存在合理性可行性的及时回复,对检举控告类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办理和反馈,对适用信访程序处理的申诉求决类,按照法治化的程序推进,坚持把调解优先贯彻始终,做到能调尽调。要注重落实责任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和维护秩序法治化。信访工作人员要遵守信访工作纪律,接待有温度有效率,对来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三要带头学法用法。各处室、各单位处级领导要扛起责任,带头学深悟透条例,带头落实用好条例,以“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以最强的政治担当、最高的标准要求、最实的工作举措、最佳的状态作风,加强信访工作与调解、仲裁、监察、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衔接配合,形成信息共享、密切协同的工作机制,将矛盾消化在首问、初访、萌芽。加强条例宣传贯彻,推进信访诉求分类办理,加强矛盾排查和调处力度,分类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高风险隐患,实行“一事一专班、一人一方案”,加强超前预防,提前预判,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把好源头预防“第一道关”。强化底线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处理突发情况,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落细。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围绕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等内容,分批次组织专题培训,提高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能力和水平,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供稿:信访处、法规处)

  


原文链接:https://hrss.tj.gov.cn/xinwenzixun/xinwendongtai/202405/t20240527_6634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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