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房地产项目开发与利用监测”项目的比选通知
时间:2024-05-2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部署,“北京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监测”项目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新拿地项目的信息采集整理及对在途项目信息维护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北京房地产项目开发与利用监测
二、项目内容
“北京房地产项目开发与利用监测”为延续项目,是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潜在供应形势分析,强化对在途项目的监测管理,使行业主管部门能够“抓一年、看两年、谋三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约70个新拿地项目的信息采集、整理,将土地交易、规划许可(含附件附图)等文件信息数据化,对新项目进行落点落图,建立在途项目楼栋信息;(二)约800个在途项目楼栋信息的信息维护,包括将新增(变更)的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等文件信息数据化,动态维护更新在途楼栋信息。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60个新拿地项目的信息采集和整理,11月底前完成约800个在途项目楼栋信息的信息维护,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四、项目预算
委托服务费人民币15.5万元。
五、报名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送材料清单
1.参选函;
2.报价单;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4.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5.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6.参与类似相关工作介绍等。
七、比选组织
1.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2.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否则,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25日。
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4.评选委员会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联系人:傅太保、李海成
联系电话:010-55598395、010-55597282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
2024年5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tzgg/43645160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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