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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相关部门,省属各科研院所,中央在黔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黔人社通〔2023〕46号)文件,开展好本年度“银龄计划”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银龄人才统计工作

  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部门)所属(所辖)用人单位,对照《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中银龄人才基本条件,梳理核查目前在岗且符合条件的银龄人才情况,填写《贵州省引进留用银龄人才统计表》(附件1),汇总审核后于6月7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不满足文件条件,但属于用人单位急需或特殊的银龄人才,请在报送时予以说明。

  二、填报银龄人才需求信息

  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部门)所属(所辖)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参考《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中银龄人才基本条件,填写《贵州省银龄人才需求目录》(附件2),汇总审核后于6月7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我们将通过一定的方式,在省内外银龄人才群体中广泛宣传、指导对接,支持用人单位引进银龄人才。

  三、相关材料报送方式

  银龄人才统计表和需求目录采用分级报送的方式,即请省教育厅组织省属院校填报,请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填报,请省国资委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填报,其他省级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本级所属用人单位填报;各市(自治州)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所辖民营企业,报本级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上报;省属各科研院所、各中央在黔单位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银龄计划”是省委、省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激励银龄人才发挥经验才智、服务贵州的重要举措,是为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的高度,重视引进用好留住银龄人才。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积极履行好主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帮助用人单位引进留用银龄人才,确保“银龄计划”落地见效。各用人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好银龄人才的引进留用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银龄人才统计报送,是银龄人才享受《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中系列支持政策和服务便利的重要依据;银龄人才需求目录,是用人单位利用省级平台资源引进留用银龄人才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冶治东、程楠

  电  话:0851-86812128、86860828

  邮  箱:2465153492@qq.com

  电子政务外网快传或协同:省人才服务局-冶治东

   

  附件:1.贵州省引进留用银龄人才统计表

  2.贵州省银龄人才需求目录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贵州省引进留用银龄人才统计表.xls

  附件2:贵州省银龄人才需求目录.xls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rcdwjs_5750847/202306/t20230602_80015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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