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部分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0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部分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1号),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大硅谷建立部分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吸引集聚国际专业人才,促进国际人才交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共安徽省委人才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探索在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和“科大硅谷”建设工程领域试点开展境外职业资格单向认可工作。
二、起草过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深入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和科大硅谷开展调研,摸清相关行业和试点单位需求,参考周边省份先进做法,起草了《安徽省部分领域境外职业资格单向认可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了各市人社部门及省有关单位意见建议。该文稿已经厅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资格认可目录制度。根据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大硅谷发展需要,建立《目录》,支持和鼓励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来皖创新创业。
二是提供人才从业便利。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大硅谷提供专业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符合建设工程专业申报条件的(不需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是提供工作许可便利。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在办理工作许可时,可不受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限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条件的,可办理5年以内的有效证件。
四是提供人才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并发放江淮优才卡,同时在相关人才项目评选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地市(合芜蚌片区)、企业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对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给予支持和保障。
五是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目录》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的沟通机制,跟踪《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发证情况、会员水平、从业能力等,并结合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境外职业资格及时予以退出。同时,将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解读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653375
原文链接:https://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0585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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