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陕西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修改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3-16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房发〔2024〕10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承接查验活动,维护物业服务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拟制了《陕西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作为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参考依据,现征求修改意见。
请于2024年3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书面上报省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6103917@qq.com。
联系人:康保林、马腾 电话传真:029-63915843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cfagui/2024/3/117925.shtml?t=203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1-07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
- 2025-01-04广西发布2024年向海经...
- 2025-01-04一师:提升工伤服务...
- 2025-01-04广西“数智人社”(社保业...
- 2025-01-04“抢”人才更要留人才 看...
- 2025-01-04以创新实干书写高质量充分...
- 2025-01-04玉林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突...
- 2025-01-04为了“抢”人才 新疆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