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六项举措”推进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时间:2023-12-30 作者: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23〕66号)中有关技能培训、人才评价、行业评优工作,近日,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细化提出六项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促进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创业阶段的劳动者,大力开展SIYB创业培训和“拉面工+创业培训”,提升拉面产业从业人员创业能力,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将行业发展、产品营销、法律法规等课程纳入培训内容,助力拉面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动态调整培训补贴标准,进一步增强培训主体承办拉面从业人员培训项目的积极性,引导拉面产业人才培养趋势。
提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水平。面向拉面产业发展相关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优化遴选条件,加大征集力度,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机构实施备案,依据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开展青海拉面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发放青海拉面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对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中式面点师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标准,按规定采取“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兑现技能提升补贴。
积极开展拉面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会同省总工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拉面技能大赛,按照相关规定,对省级大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分别授予青海金牌拉面师、特级拉面师、高级拉面师,制定青海拉面师评选标准并开展评选工作。
强化稳岗扩岗政策支持。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援企稳岗政策,确保拉面产业企业及时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做好社保经办服务保障。针对拉面产业有雇工个体户,大力推广应用社保服务“网上办”服务事项,方便异地从事拉面产业人员办理社保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社保待遇申领、社保缴费等业务;开展社保业务“就近办”,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满足拉面产业人员少跑路、就近办的需求。
原文链接:http://rst.qinghai.gov.cn/pages/zxzx/rsyw/88478.html?frompage=hom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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