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3 作者: 来源:
陕建质发〔2023〕64 号
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总结施工经验,提升施工技术水平,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水平,现将2023年度省级工法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03号)申报条件的工程建设工法,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要求,工法不得联合申报。
2.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外省进陕企业申报的工法必须在陕西省内经过2项及以上的工程实践应用。
3.申报的工法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参照《关于开展陕西省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评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4.特级资质企业限申报8项,一级资质企业限申报4项,二级资质以下企业限申报2项。
5.各工法申报企业要对报送的工法进行审核,确保工法申报资料完整规范,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提高工法申报质量。
6.鼓励涉及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及施工扬尘管控方面的工法积极报名。
7.企业要提前做好工法申请前的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被评选为省级工法的要配合工法的宣传。
三、材料报送
工法申报由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受理。工法申报单位填报《陕西省省级工法申报表》(附件1,单独一份),按照《2023年度省级工法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配U盘(内含工法文本电子版、本工法在实际项目应用中实拍带解说词工法视频、实体质量照片),其中目录中1-7项按要求正常申报,8-10项资料和视频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工法申报表和工法资料报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仙
电 话:029-87200231
传 真:029-87209118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509室
附件:1.陕西省省级工法申报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cfagui/2023/12/117756.shtml?t=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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