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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吉建管〔2020〕1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培训机构: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9〕29号)要求,为积极稳妥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试点工作,简化企业人员管理流程,我厅对“吉林省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将“系统”改造后的人员调转、证书注销及个人信息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报名信息删除

  个人在“吉林省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报名时,通过系统登录个人帐号,刷身份证和企业锁可自行选择培训机构或报往地区,若报名信息有误,也需通过系统登录个人帐号,刷身份证和企业锁将其报名信息删除重新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现场管理人员报名信息由培训机构审核,企业要对本单位的报名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报送至(或传至培训机构指定邮箱)培训机构个人信息表中加盖公章承诺其真实性(见附表3)。

  三、证书注销

  个人证书注销需通过系统登录个人帐号,刷身份证和企业锁对其证书进行注销。证书注销操作后,本人在“系统”中的报名信息及证书信息将全部清除,证书注销要谨慎操作,证书注销后信息不能恢复。如个人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且企业不配合提供企业锁,可通过个人帐号,上传强制注销申请表后(见附表1),由省厅审核注销个人证书。若个人与企业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证书注销的程序,删除个人在该企业的证书信息。

  四、人员单位变更

  人员变更不再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单位变更人员需要在原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现场管理人员或技术工人需在一个企业中工作满一年以上。),通过系统登录个人帐号,刷身份证和企业锁自行变更。若原企业不配合提供企业锁,可通过个人帐号,上传强制变更申请表(见附表2)提交变更申请,然后由省厅审核完成变更。

  五、企业名称变更

  企业名称变更后,通过“系统”登录企业帐号进行系统名称变更,系统上报信息后,省厅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企业管理帐号可通过企业锁自行注册,不再由行业管理部门注册。

  六、考场信息发布

  企业报考现场管理人员在线上或线下培训满40学时,可登录“吉林省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首页,查询各培训机构发布的考场信息。

  七、要求

  (一)个人刷身份证,等同个人同意此项操作,企业插企业锁视为企业已同意,等同企业盖章。请个人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不随意借用他人,防止被盗用对个人造成损失。企业也要指定专人保管好企业锁,防止企业锁失控,给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带来风险。

  (二)建设主管部门及培训机构、企业要指定责任心强的人专门负责“系统”的登录帐号及密码,防止因帐号及密码管理不慎造成错误审核、信息误删等问题的发生。发生问题将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三)培训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要查看《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中的企业承诺栏,并保管好登记表备查。

  联系人:夏万宏

  联系电话:0431—82752557

  

  附件: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证书强制注销申请表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单位强制变更申请表

  3.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jzgl/wjxx/202007/t20200702_7298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