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吉建消〔2021〕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建委,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号),进一步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公消〔2018〕57号)对建筑高度大于250米的民用建筑开展消防设计。
二、论证程序及结果运用
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措施的论证程序及工作时限参照《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吉建办〔2020〕86号)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实行,由工程所在地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从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7名专家参与论证,必要时可以外聘。论证专家提出的论证意见应当明确、具体,不得提出模棱两可、无法实施或需要另行解释的原则性意见,论证意见作为消防设计审查依据。
三、落实各方责任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消防设计并对设计结果负责。论证专家应对提出的意见、结论负责。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xfgl/wjxx17/202102/t20210224_7947536.html
最新信息
- 2025-01-07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
- 2025-01-04广西发布2024年向海经...
- 2025-01-04一师:提升工伤服务...
- 2025-01-04广西“数智人社”(社保业...
- 2025-01-04“抢”人才更要留人才 看...
- 2025-01-04以创新实干书写高质量充分...
- 2025-01-04玉林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突...
- 2025-01-04为了“抢”人才 新疆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