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吉建市政〔2019〕1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产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提高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定于12月底在长春市举办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2月27日至28日,时间两天,12月26日17:0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100号,电话:0431-84606688)。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贯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完成情况;
(二)解读《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19〕58号)文件,落实用户燃气设施“阀、管、灶”改造、老旧管道更新、监管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
(三)结合《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梳理治理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四)分析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加强全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参加培训人员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城镇燃气管理部门业务处(科)室、燃气管理办(所)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以城市为单位统一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处。
(二)食宿由省厅统一安排,宿费自理。
联 系 人:王江河
联系电话:0431-82752606
附件:吉林省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szgy/tfwj/201912/t20191205_6227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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