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吉建督〔2021〕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吉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和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在《标准》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市政公用处、城市管理监督局联系。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jsjc/wjxx/202101/t20210111_7904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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