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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吉建法〔2021〕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安排落实好今年的法治工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5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为引领,立足实际,研究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工作,不断完善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不断完善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  (二)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审议和颁布工作;组织开展《吉林省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管理条例》的起草调研工作。  (三)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拟对《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开展全面评估。  (四)组织编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起草制定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五)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审查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六)四季度,以集中评查或抽查的形式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优秀示范案卷。推进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研究推进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实际执法工作中,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  (八)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汇总报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领域行政执法数据。  (九)编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指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行政检查。  (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筹抓好新版执法证换发工作。  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  (十一)以法律为准绳,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纠错和行政监督作用。  (十二)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不断降低基层行政应诉败诉率。  (十三)严格执行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深入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十四)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上报和分析工作,发现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十五)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专业化法律专家队伍,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五、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八五”普法开局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普法教育培训。  (十七)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十八)组织开展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畅通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争当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模范。  六、不断优化建设领域法治营商环境  (十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方面深入法治工作实践,着力优化平等、公平、服务、保障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告知承诺、信用承诺等方式,充分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二十一)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方面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对做出不予、减轻、从轻处罚决定的,同步下发相应的处罚决定书、行政建议书、信用承诺书。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zcfg/wjxx/202103/t20210316_7968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