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项举措”统筹推进 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时间:2023-11-01 作者: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近日,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细化提出五项举措,并公布《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台账(一县一表)》压实责任,着力提升全省脱贫人口技能培训质效,进一步提高培训就业率和持证率。
做好培训项目统筹整合。每年年初,由人社部门牵头,整合相关部门脱贫人口培训项目,按照“一县一表”要求,统一建立并公布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台账,细化分解各地培训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有序、合力推进,实现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每年年底,采取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多种方法,全面摸底脱贫人口现有技能、就业情况、培训意愿等信息和需求,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更新完善有关信息,确保摸底调查数据信息真实准确、需求意愿客观具体,为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打下坚实基础。
对接需求灵活组织培训。结合脱贫人口培训意愿和产业市场需求,积极打造适应农牧区发展,满足脱贫人口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的精品培训项目,突出热贡“唐卡”艺术、“青绣”等民间工艺和青海拉面、枸杞采摘等劳务品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同时,紧跟市场用工需求,调整优化培训项目,鼓励支持各地区、相关部门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脱贫人口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稳定率。
推进培训评价有效衔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发挥评价主体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化评价。结合我省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就业创业需求,积极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对外发布、动态调整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按照各区县原则上不少于1个的标准,加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备案,积极组织和鼓励脱贫人口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取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力争脱贫人口培训后持证率达到40%以上。
切实加强宣传服务保障。积极做好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解读,提升脱贫人口、培训机构对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技能就业、技能脱贫、技能成才的先进典型和工匠精神,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进一步营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rst.qinghai.gov.cn/pages/zxzx/rsyw/88077.html?frompage=hom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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