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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出台农村劳务经纪管理办法

时间:2023-10-22 作者: 来源:

  近日,漯河市人社局印发《漯河市农村劳务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所称农村劳务经纪人是指在乡村一线为农村劳动力和相关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帮扶政策宣传、招聘用工岗位发布、组织劳动者就业上岗等各类就业服务的个人。

  一是突出“专业化、科学化”。动员有意向的个人向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提出受训报名申请,集中参加项目制培训。对通过培训考核和评价考核人员,分别发放《劳务经纪人培训合格证》《劳务经纪人技能等级证书》。二是突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部门负责认定一批有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免费开展相关从业技能培训;组织引导当地骨干人力资源公司与农村劳务经纪人签订聘用协议,以市场化的方式开展劳务经纪工作。三是突出“激活人力资源服务”。明确规定劳务经纪人合理取得报酬机制,调动劳务经纪人参与人力资源服务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劳务经纪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双向合作,进一步释放人力资源行业活力。四是突出“就业产业相结合”。劳务经纪人设立年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以保障市域“1+8+N”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企业用工为主要评价标准,对保障市域企业用工需求成绩优异的劳务经纪人,予以年审通过。五是突出“严格奖惩机制”。强化劳务经纪人日常管理,对组织转移就业工作成效突出、诚信守法的农村劳务经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漯河市人社局)


原文链接:http://hrss.henan.gov.cn/2023/10-09/2827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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