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劳动者调查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法规>解读 问答《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解读 问答《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时间:2023-10-22 作者: 来源:

  问: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背景和依据?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人力社保行政管理行为,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问: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任务目标?

  答: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人力社保部门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的在于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

  问:本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涉及范围?

  答:本次文件清理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7件。

  专有名词解释: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注意事项:附件中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失效。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jd/202310/t20231019_32820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