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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时间:2023-09-17 作者: 来源:

  南乐县人社局聚焦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注重一线劳动关系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培育,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坚决维护广大劳动者根本权益。

  一是健全基层调解组织法治制度。严格依照程序依法调解,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完善调解工作文书和调解程序,高效迅速地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将劳动关系治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二是注重劳动关系调解员队伍的提升。通过组织参加典型案件研讨、观摩庭审现场、集中业务培训等方式,统一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处理、告知引导、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提高基层调解员工作能力。聘请热心公益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调解员,提升调解队伍专业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劳动关系调解员协商调解作用。联合县总工会、工商联等单位,指导全县劳动关系调解员围绕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预防与调解劳动争议等开展各项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提升劳动关系基础能力建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筑牢矛盾调处的“第一道防线”。(南乐县人社局)


原文链接:http://hrss.henan.gov.cn/2023/09-06/2810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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