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0 作者: 来源: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为上海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发展“五型经济”,推动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关于印发〈落实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56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相关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选拔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的优秀高技能领军人才,支持其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
2023年,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推荐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
(二)申报条件
1.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是指工作室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在职在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2021年及之前获得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曾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优先。
2.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近三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
已获得过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
(三)推荐名额
以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属国企、中央在沪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市级行业协会(限于已开展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为推荐主体,每个主管部门可按照隶属关系推荐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申报程序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各主管部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推荐要求和名额,严格审核把关并确定申报对象,签署审核意见后按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专家评审,拟定评审意见,向社会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与市财政局联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申报。
二、2023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报相关工作
(一)工作目标
鼓励本市各类企业和职业院校等用人单位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其在攻关创新、带徒传技、交流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3年,拟资助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应该是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等奖项获得者,或2021年及之前获得市级首席技师资助且在职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室可建在技能大师所在用人单位或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4号)文件执行。
已获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
(三)推荐名额
以各主管部门为推荐主体,每个主管部门可按照隶属关系推荐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申报程序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报送材料。主管部门在选拔过程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推荐要求和名额,严格审核把关,确定申报对象,签署审核意见后按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拟定评审意见,向社会公示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将资助资金下拨至各单位。
三、2023年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申报相关工作
(一)工作目标
鼓励本市各类企业和职业院校等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发挥首席技师在本单位技术攻关、技能传承中的带动作用。
2023年,拟资助上海市首席技师项目100个。
(二)申报条件
本市各类企业和职业院校等用人单位可对目前在一线岗位上从事生产技术或技能培训工作、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申请首席技师资助。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3号)中相应规定执行。
已获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
(三)推荐名额
首席技师资助重点向国家重点产业领域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以及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倾斜。各主管部门为推荐主体,每个主管部门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2个,如推荐对象属于上述重点产业领域范围或体量较大的行政区,可酌情增加推荐名额。
(四)申报程序
首席技师资助由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报送材料。主管部门在选拔过程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推荐要求和名额,严格审核把关,确定申报对象,签署审核意见后按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其中,申报单位属于市经济信息化委管理的高技能人才基地或经济信息化领域的民营企业的,申报材料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受理并复评,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对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评审意见,向社会公示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将资助资金下拨至各单位。
四、申报受理
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
(一)申报时间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受理时间为8月30日-31日。
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18日-22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另提供电子版。
2.主管部门应提交同意推荐的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意见和《2023年上海市高技能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需另提供电子版。
相关申报表式可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其他文件下载。
(三)受理方式
1.各主管部门申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资助项目。
受理部门和地点: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15-11:15,下午12:30-16:30
联 系 人:龚学尧、徐佶
联系电话:62748577-7223 18116026506
62748577-1425 18916878726
电子邮箱:zldddsgzs@163.com
2.市经济信息化委管理的高技能人才基地或经济信息化领域的民营企业申报的首席技师资助项目
受理部门和地点:市经济信息化委人事教育处(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1楼)
联系人: 朱尹默 冯森裕
联系电话:23112632 54669777-7835 18121388263
电子邮箱:jxwtalent@163.com
五、其他
在资助期内,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资助项目带头人发生变更的,所在用人单位应及时上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变更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参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的规定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
下载附件 附件1:2023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报表.docx 附件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2023年首席技师资助申报表.docx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原文链接:https://rsj.sh.gov.cn/tjypx_17737/20230818/t0035_1417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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