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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2020-10-29 )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索取号 3589258689/2020-00109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标定〔2020〕487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标定〔2020〕48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 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主编的《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核算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 一编号为 DG/TJ08-2329-2020,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同 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原文链接:http://zjw.sh.gov.cn/jsgl/20201029/51f8eec181b243ff8d575f6e41cf6e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