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七类特定人员可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时间:2023-07-09 作者: 来源:
记者从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从7月1日开始,浙江大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政服务人员、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群众演员等七类人员可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工伤保障需求较为迫切,社会关注度高。为解决该问题,保障相关劳动者的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浙江多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不超过65周岁的大龄劳动者,大中专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包括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接单,提供网约车、代驾、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由第三方平台服务机构或平台统一管理,参与影视、舞台剧制作的群众演员等特定人员,其用人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为这些从业人员单买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李平、唐弢)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dfdt/202307/t20230704_502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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