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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坚持领导带头开展立法法专题学习

时间:2023-06-18 作者: 来源:

  日前,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扩大)集中学习,邀请天津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张宜云副研究员围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专题辅导,进一步促进局系统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推进人社系统立法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近两年来,市人社局一直坚持将法律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形成了以上率下、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系统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不断强化。

  此次,张宜云副研究员围绕立法法的修改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如何做好贯彻落实进行了具体指导,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法律规定、领会涵养法治精神、推进人社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局党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立法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立法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新立法法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准确把握新精神和新内容,多措并举抓好立法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人社领域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立法程序规定,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完善立法调研和民意调查机制,发挥好政策法规观察员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重大政策实施后要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制定的每一项政策既符合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法律的规定,又符合群众的现实需要。

  三是强化落实见效。坚持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加强人社领域立法立规的前瞻性,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当前人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快建立人社系统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同时,认真学习领会立法法有关规定和立法精神,切实将立法法落实到人社立法工作中,高质量完成好《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遵循人才发展规律,提出利长远措施,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供稿:法规处)

  


原文链接:http://hrss.tj.gov.cn/xinwenzixun/xinwendongtai/202306/t20230612_6273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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