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结构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四季度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一、总体检查情况
四季度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共计检查42家次,检查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企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生产管理、生产设备情况等方面,共计检查839项次,合格率为97.4%。其中不合格项主要集中在试验管理、配合比设计、生产管理和原材料质量方面。(具体见图1)。
图1 现场检查不合格项分布图
在现场执法检查的同时,对预拌混凝土试块(拌合物)、原材料质量情况进行了抽检。共计抽检混凝土试块(拌合物)134组,抗压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原材料抽检24组,包括水泥3组,粉煤灰6组、矿粉11组、外加剂4组,原材料合格率为100%。
具体到企业来看,北京榆构有限公司、北京空港兴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九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检查情况较好,监督评估分数靠前;北京中建北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易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胜利建材有限公司、北京筑诚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出现问题较多,监督评估分数靠后。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季度监督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原材料质量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和生产管理方面,具体有:一是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原材料存储标识牌缺少有效信息,原材料型式检测报告未在有效期内等;二是配合比设计方面:混凝土试配记录不全;三是试验管理方面:试块抗压强度不足115%,未留置试验后24小时内的试件,试验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数据修改不规范,缺少水泥、矿粉试条等;四是生产管理方面:生产配合比调整不规范,剩退灰处理记录不规范,生产视频影像未留存,原材料计量偏差超范围等。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四季度共依法依规行政立案查处3起,作出行政处罚8件(企业4件,个人4件),具体包括:
1.对发现的北京胜利建材有限公司供应未经验收的预拌混凝土的行为、北京易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原材料的行为以及北京中建北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配合比通知单生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拟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记分处理。
2.对北京懋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浩然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燕建恒远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原材料的行为,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分别处以100000元罚款;对企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并对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3.对北京鑫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供应未经验收的预拌混凝土的行为,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以100000元罚款,对企业技术负责人处以5000元罚款,并对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进一步提高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重点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管理,提高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出厂混凝土质量。下一步,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原材料进场质量检验,严控原材料质量
各企业要对第四次评估抽检发现的原材料质量下降现象提高重视,认真分析,在日常生产中加强原材料进厂检验,完善原材料采购和使用制度,对不合格原材料坚决退场并做好记录证明,无法立即退场的要就地封存,明确进行标识。
(二)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强化混凝土出厂质量管控
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生产视频、试块制作视频影像的留存工作,强化生产管理及出厂质量管理。同时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配合比设计,加强生产配合比调整管理,规范砂石含水率测量,认真填写各项质量控制记录。
(三)加强试验室管理和建设,提升人员能力水平
各企业一方面要加强试验室能力建设,做好试验室设备、设施、环境建设,保证试验室基础设施满足工作需要;另一方面要加强试验人员培训,提升试验人员试验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切实有效地提高企业试验能力。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1093789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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