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专项评估合格的名单公示
时间:2023-06-10 作者: 来源: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53号)的有关要求,近期本市组织开展了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专项评估工作。经基地自评、专家评估、结果审议等环节,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等4家单位评估合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6月12日17时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1233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专项评估合格的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2.上海市新材料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新材料协会)
3.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4.上海市物流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物流协会)
原文链接:https://rsj.sh.gov.cn/tgsgg_17341/20230606/t0035_141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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