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个人养老金试行期间,我省哪些人群可以参加?
时间:2023-04-01 作者: 来源:
【案例分析】个人养老金试行期间,我省哪些人群可以参加?
【案情】李先生的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工作地均在海口市,但在三亚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期间,能否参加个人养老金。
【分析】根据《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9号)规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在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我省为海口市和省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由于李先生在三亚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试行期间参加个人养老金的条件。
个人养老金试行期满后,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推开。将来,在中国境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hygq/202303/2fe5ace119b94422b62ba0450ea8d4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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