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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院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法学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时间:2023-03-04 作者: 来源:

  日前,市仲裁院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法学院签署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协议,通过将理论优势与实务经验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助推法律人才培养、调解仲裁理论研究,力求实现仲裁员理论水平和教师实务能力双提升。院校开展合作是落实市委“十项行动”部署要求的务实举措,标志着我市仲裁机构与高等院校的协同合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秉承“诚信合作、依法依规、合作共赢”的原则,旨在通过进行案例分析、法律项目研究、法律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广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通过邀请高校法学专业资深教师来院进行理论授课、选派教师到仲裁院调研、组织法学专家和一线调解仲裁办案人员进行研讨、安排法学专业学生到市仲裁院实习等方式,促进产学研结合,构建切实有效的院校合作平台。院校双方还就探索建立具有教学观摩实践特色的仲裁巡回庭达成了初步意向。

  下一步,市仲裁院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高校与仲裁交流学习常态化机制。以敢担当、善作为的工作作风在合作中积极探索劳资矛盾预防化解规律,切实发挥法治理论与仲裁实务相结合的作用,与高校共寻法理基础,共同探索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崭新路径。

                                 (供稿:市仲裁院)

  


原文链接:http://hrss.tj.gov.cn/xinwenzixun/xinwendongtai/202303/t20230301_6125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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