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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建立政策法规观察员制度 构建科学民主立法新模式

时间:2023-02-26 作者: 来源:

  日前,市人社局公布首批政策法规观察员名单,36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成为首批观察员,参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制定。这是市人社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了解,建立政策法规观察员制度在本市和全国人社系统尚数首次。按照市人社局印发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观察员管理办法》规定,政策法规观察员重点从关心和支持人社事业发展,对人社领域政策法规有一定了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代表、工商业联合会代表、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公开选聘,聘期两年。主要职责是对人社政策法规提出意见建议;为人社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起草、制定提供意见建议;收集反馈群众对人社政策法规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参与人社政策法规的宣传阐释等工作。

  首批聘任的36名政策法规观察员有四个主要特点:一是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人员涵盖各类群体,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工商业联合会代表、企业家、一线职工群众15人,专家学者13人,党政机关、律师各3人,媒体记者2人。二是学历层次较高。具有研究生学历26人,其中,博士1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8人,占比达到50%,综合素质较高。三是年龄结构均衡。以50岁以下中青年为主,占77.8%,其中,40岁以下青年6人,占16.7%,年龄结构合理。四是专业性强。研究领域、从事工作涵盖了就业、职业培训、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同时还包括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高校行政法学、政府立法、信用建设、产业发展、风险管理、宏观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瑞普生物技术、掌上天津等公司企业家和市政府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专业性较强,经验丰富。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充分发挥政策法规观察员作用,在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起草过程中,积极邀请观察员建言献策,将广泛征求意见的立法程序做深做实,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立法决策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出台更多“接地气”、“真管用”的良法善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扩大观察员队伍,让更多关心、支持人社工作的各界人士参与到政策制定中。

                                 (供稿:法规处)

  


原文链接:http://hrss.tj.gov.cn/xinwenzixun/xinwendongtai/202302/t20230223_6118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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