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新“仲裁+X”模式 助力争议化解提速增效
时间:2023-02-18 作者: 来源:
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厦门市仲裁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以下简称《意见》)中有关做实多元调解工作要求,创新开展“仲裁+工会”、“仲裁+法援”、“仲裁+监察”工作,助力争议化解提速增效。
一、“仲裁+工会”创新一站式调解服务。厦门市仲裁院联合厦门市总工会推出福建省首个联合调解实体化机构——厦门市总工会驻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工作站,该工作站自2022年6月10日起试运行,于9月14日正式揭牌。经过先期磨合,目前“调、裁”衔接仅需半个小时即可完成。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作站累计接收调解申请1296件,成功调解255件,调解成功率达28.20%,为255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558万余元。工作站高效便捷的服务受到群众赞誉和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的肯定,也为其他地市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实践经验。
二、“仲裁+法援”聚合力促进争议调解。厦门市仲裁院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先行调解工作要求,与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达成援助案件先行调解全覆盖和法援律师全程协同调解的共识,发挥法援律师专业化程度高、便于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的优势,助力争议调解工作。2022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共收到法援案件327件,其中248件进入先行调解,占比超75%;165件法援案件在先行调解和仲裁立案后达成调解,调解成功率达57.49%。
三、“仲裁+监察”实现维权一体化处理。厦门市仲裁院率先于2021年8月与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建立联合“护薪”六大协同机制,内容包括一体化受理、办案协作、案件信息共享、重大案件联动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协作、劳动纠纷行政调解和劳动仲裁审查衔接。此机制提前落实了《意见》中有关完善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调联动的工作要求。自2022年11月起开展行政调解仲裁审查确认工作以来,已办结5件。
原文链接:http://rst.fujian.gov.cn/zw/ldjy/202302/t20230216_61108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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