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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04 作者: 来源:

  渝人社办〔2022〕28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为促进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33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现就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经过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且开展认定工作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技工院校)评价机构,作为本次评估对象。

  二、评估内容

  按照评估办法要求,本次评估内容涉及评价机构遵守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管理办法,履行工作承诺,接受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部门监督管理等情况,具体包括内部管理、评价组织实施、现场设施设备、评价质量管理等内容。

  三、组织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评价机构评估工作。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分别组成评估小组,负责对备案的评价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市级评价机构评估小组由3名专家(从中确定一名组长)、1名人力社保部门联络员等4名同志组成。专家组长负责带队对市级备案评价机构进行评估,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依据评估细则,对评价机构进行综合评分;联络员负责组织本小组评估工作开展,协调沟通评估事项,收集整理评估资料,撰写评估总结材料等有关工作。区县级评价机构评估小组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自行组织,评估小组成员参照市级评价机构评估小组成员组成。

  四、评估方式

  按照“谁备案、谁评估”原则,分级分类开展评估。“分级”即市、区县两级人社部门分别对备案的评价机构开展评估,“分类”即用人单位评价机构采取机构自评,自评结果报评估小组,评估在90分以上的由评估小组对其现场复查后初定结果;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技工院校)采取机构自评,评估小组进行现场评估后初定结果。

  五、评估安排

  (一)机构自评(10月10日—10月20日)。

  评价机构按照评估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将自查评分表及评分印证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二)现场评估(10月21日—10月31日)。

  市、区县两级评估小组按照评估分别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技工院校)以及自评在90分以上的用人单位开展现场评估。市级评估小组现场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报送市职鉴中心;区县级评估组现场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报送对应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三)综合评估(11月1日—11月10日)。

  市职鉴中心和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评估小组现场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确定等级。市级评价机构初评结果和初定等级由市职鉴中心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区县级评价机构评估等级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审定。

  (四)公示结果(11月11日—11月18日)。

  市级评价机构评估结果和初定等级由市职鉴中心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区县级评价机构评估结果和初定等级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结果通报(11月19日—11月30日)。

  市级、区县级评价机构评估结果统一由市人力社保局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述工作安排,组建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价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和有关材料(创新工作单独形成材料便于专家评审),按时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对无故拒绝参加评估或在评估中弄虚作假的评价机构由人力社保部门取消其备案资质。

  (三)评估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突出工作实效,时时处处树立人力社保部门良好形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刘路,88126902;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杨铖,88152321。

  

  附件:1.市属用人单位评价机构评估名单

  2.市级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评估名单

  3.区县级评价机构评估名单

  4.重庆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估评分细则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ywzl/zjzx/tzgg_111236/202209/t20220930_11163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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