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十八条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时间:2023-01-07 作者: 来源:
为促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十八条政策措施》。
支持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保障好共享用工中劳动者权益。
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持续开展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深化京津冀劳务协作;培树劳务品牌,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在农民工及脱贫人口输出较多的市县、乡村和就业集中的地区合理设置就业服务站点。
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吸纳当地农民工参加工程建设;组建一批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专业化服务。
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聚焦农村劳动力就业需求,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支持有条件地区在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建立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清退大龄农民工,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农民工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聚焦未就业和就业不稳的脱贫人口,做好就业失业监测;加大倾斜力度将脱贫人口作为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优先保障对象,加密岗位归集发布,加快劳务输出组织;强化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倾斜支持;统筹用好现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允许从事非全日制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
此外,该措施明确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创新政策举措,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健全目标落实、部署推进和调度督查工作机制,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服务协同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贡宪云)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dfdt/202301/t20230106_4928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1-07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
- 2025-01-04广西发布2024年向海经...
- 2025-01-04一师:提升工伤服务...
- 2025-01-04广西“数智人社”(社保业...
- 2025-01-04“抢”人才更要留人才 看...
- 2025-01-04以创新实干书写高质量充分...
- 2025-01-04玉林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突...
- 2025-01-04为了“抢”人才 新疆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