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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代会 喜迎二十大 | “头雁”引领 “群雁”高飞 ——紫云自治县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时间:2022-08-06 作者: 来源:

  “罗大哥出名了!因为他很会种菜,跟着他出门‘种菜’的人也越来越多。”

  罗大哥原名罗建才,是紫云自治县四大寨乡喜档村的一名普通党员。前些年,为了谋生计,他前往河南省新郑市务工。后来,积累一定资金后,他在新郑市梨河镇刘吉安楼村与当地村委合伙承包1635亩土地,租期15年,创办了新郑市盈收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罗建才(中)培训合作社务工人员

  “在这里种蔬菜,有赚头。”罗建才说,梨河镇的蔬菜通过冷链物流,供应到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还有一部分提供给香港市场,很受欢迎,是内地供港蔬菜的重要基地之一。

  在事业越做越大的同时,罗建才并未忘记自己的初心。他通过自己搭建的平台,以亲戚互帮的方式带着本村第一批群众50余人走出大山,全部安排到自己的合作社就业。公司目前带动就业人数210人,其中紫云籍工人就达到了165人,管理层占五分之一,管理层工人月收入达20000至40000元,普通一线工人每月平均工资5000元左右,稳定的外出务工收入成为他们家庭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

  像罗大哥这样的人在紫云县不少,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头雁。专指有一技之长,在务工地长期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引领20人以上外出就业的村民。

  

  头雁引领务工人员外出就业

  “我们按照‘有能力、肯担当、讲奉献’三个原则选好‘头雁’,通过‘头雁’积极主动联系省外企业,掌握企业岗位需求,将岗位推送至劳务公司,并引领务工人员‘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务工地点,简化入职环节,帮助务工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端牢就业‘饭碗’。”紫云自治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打通前端供需对接,还要做好后方保障。为切实解决“头雁”后顾之忧,紫云通过签订劳务协议、实行奖励机制、照顾帮助“头雁”的留守家属等方式,让“头雁”安心工作。

  搭建“保障、鼓励、服务”三个平台,各镇级劳务公司按照一年一签的原则,与认定的“头雁”签订协议,并对“头雁”留守的家属提供生产、生活方面政策范围内的帮助和服务。实行奖励机制,按照引领一人给予50元奖励的原则、给予每月100元的通讯补贴、评先选优优先推荐等措施,鼓励“头雁”组织引领紫云籍务工人员外出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已为115名“头雁”发放奖励资金42.955万元,为115户家庭提供1725人次服务。

  家住四大寨乡新寨村的李小红,每年都要带领着40至50名劳动力赴宁夏、河南、安徽等地的菜场务工,以前联系企业产生的通讯费等都是由自己支付。去年被认定为“头雁”后,他组织54人赴安徽阜阳绿源蔬菜有限公司务工,获得奖励资金3900元。

  “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了,想不到带领亲戚朋友出来打工,政府还能给予补贴,明年要争取引领更多的家乡人出来打工。”李小红开心地说。

  “头雁”领航,“雁阵”齐飞。目前,全县认定“头雁”115名,引领5831人外出就业,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宁夏等地区,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增收门路。下一步,紫云还将充分发挥“头雁”领头、集群本领,不断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助推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全县就业基本盘保持稳定。(潘朝滨  覃淋)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xwzx/szdt/202208/t20220803_75926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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