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降返补 内蒙古为企业纾困解难
时间:2022-07-05 作者: 来源:
今年以来,内蒙古人社部门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通过实施社会保险费“缓、降、返、补”等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在6月21日举行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文钢表示,内蒙古人社系统将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效能,确保惠民惠企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李文钢介绍,“缓”即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内蒙古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17个行业中的困难企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严重影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等,可申请缓缴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到2022年年底。截至6月15日,全区已有124户企业缓缴1.12亿元。
“降”,即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内蒙古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今年1—5月,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累计减轻企业等用人单位缴费负担10.87亿元。
“返”即返还失业保险费。内蒙古将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已按30%返还的可返还至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截至6月15日,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以“免申即享”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为26856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48亿元,惠及职工92.41万人。
“补”即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内蒙古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统筹地区,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按每名参保人员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目前这项政策正在落实中。
同时,内蒙古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政策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和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今年1-5月,共为5.2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3.17亿元。
此外,为积极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内蒙古还将通过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即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贴即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两项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
原文链接:http://rst.nmg.gov.cn/xwzx/xwdt/202206/t20220622_2075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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