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7-05 作者: 来源:
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征兵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当前,我省技工教育面临的一个突出难点就是毕业生学历认同问题。技工院校分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个办学层级,分别对应的培养目标是初、中级工,中、高级工以及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作为学制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阵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大批高技能人才。目前,技师学院还未被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范畴,新政出台前,全日制预备技师班、高级技工班毕业生的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国有企业职称评定和职位晋升等方面难以享受本科、大专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就业通道偏窄,起点待遇偏低。
为破解这一难题,新政明确,四川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等工作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四川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军入伍时分别按照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等激励政策,同等享受发放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入伍奖励、增发家庭优待金等地方有关政策优待。四川省国有企业招聘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业职称评定、职位晋升时,可分别对应比照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享受相应政策。
我省新政在贯彻人社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精神的基础上,针对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发展堵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创造性地将支持范围拓展到了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参军入伍和国有企业招聘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企业职称评审、职位晋升等方面,有效破除了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隐形壁垒”,推动实现了“技能”和“学历”在技能人才成长“天平”两端的平衡。
新政的出台,不仅直接拓宽了技工院校毕业生的成长发展通道,也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增强技工教育吸引力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
原文链接:http://rst.sc.gov.cn/rst/jdhy/2022/1/21/f1e07485656449a29403e2cc384eb4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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